新增应设置应急疏散指示系统含住宅、商业、公共、学校、医院、体育馆、工业建筑、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展览馆等
新增应设置应急疏散指示系统含住宅、商业、公共、学校、医院、体育馆、工业建筑、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展览馆等
GB50016征求意见稿,一石激起千层浪。
据消息,《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修订稿已公开。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与GB51349-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相辅相成。《征求意见稿》关于设置应急疏散、火灾报警、电气火灾的要求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其中绝大部分条款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对消防安全的迫切需求。前面提到10个单位应设置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终于明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广泛应用在大型医院、商业综合体、学校、酒店、交通枢纽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天小编为大家归纳汇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相关设置新要求的内容。
还记得今年刚刚施行不到4个月的GB 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吗?
新民规13.2.3条当时对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的场所设置提出明确要求。
众所周知,在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由上一版本的“宜设置”改成了“应设置”。你说香不香?
这就厉害了!
该法规可谓与GB50116配套。新民规13.2.3特别提到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其中第一大条第一小条“开敞式疏散楼梯间”代替了原建规中的“封闭楼梯间”。第二小条提到的两个场所,算是九小场所的代表吗?原建规中还要求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第三条提到的是单列增加场所,原建规并无明确如此的要求。
新民规强制要求:应急照明不得利用切电的方式点亮。
那么关于应急疏散系统的设计审查,施工调试、验收的要求有哪些?GB50166新火标新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调试验收”细则即日起施行。
这一次,《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意见稿发布后,对于应急疏散系统的设置有哪些新要求?
10.3
10.3.1条将高度的限定词语从小于27m修订为不大于27m,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里就不再赘述。
这样以后不再扯皮。更加明确。
10.3.2A条延申并细化了一个内容。是关于25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强制要求设置应急疏散系统。这样的高层民用建筑这一次细化似乎也有必要,为什么呢?
前面有过专题论述,中国建高楼的数量世界第一,建筑消防细化250m以上超高层很有必要。
意见稿的规定,主要目标是为了提高人员的疏散效率和安全性,本条增加了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同时增加建筑内不应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表之。
本条规定参考了美国《国际建筑规范》IBC(2012年版本)第1006.2条规定。
关于此次《意见稿》这些场所尤其是第二条的建筑或场所的10.3.2A条超250m的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你有何看法。不妨做个小调查。
苏州智淼消防主营:应急管理部发布最新消防检测仪器设备全套配备、防雷检测装置,火灾现场勘查箱、消防监督检查验收箱、消防测试烟枪、试水装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箱、电气防火检测设备等,消防检测设备网址:http://www.xdjyq.com/;电话:18910580194(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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