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公告2018-12号
文章出处:http://www.xdjyq.com/责任编辑:消防检测仪器设备人气:1064发表时间:2020-01-02 12:29: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应急管理部
附件:
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pdf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pdf
苏州智淼消防主营:应急管理部发布最新消防检测仪器设备全套配备、防雷检测装置,火灾现场勘查箱、消防监督检查验收箱、消防测试烟枪、试水装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箱、电气防火检测设备等,消防检测设备网址:http://www.xdjyq.com/;电话:18910580194(何经理)
上一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 | 下一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操作附件
此文关键字:应急部公告2018-12号
推荐文章
- 《防火通规》“潮湿场所”的“消防电气设备”IP等级如何把握?
- 如何合理确定建筑物地下消防埋深的起算点、建筑的消防高度起算点?
-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A,B签),查验方法、依据!
- 湖南省教育厅 消防救援局|部署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消防设施电气检测要求最全总结
- 有顶步行街的设置应符合哪些消防规定要求?
- 气体灭火防护区灭火后的通风设施宜采用机械通风系统
- 消防电子产品外壳防护等级要求
- “严”字当头!市场监管总局加强CCC认证监管
- 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排烟设施设置有什么要求?






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157号